本报讯 国季 报道 6月1日,共青团长春市委印发了 《关于对2019年度长春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》。我校团委荣获“长春市红旗团委”称号。
近年来,我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,在学校各职能部门、基层学院和广大师生的共同支持下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,扎实做好大学生思想引领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大学生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,提升共青团的吸引力、凝聚力,取得了优异成绩。
青春心向党,建功新时代。“长春市红旗团委”是团市委授予长春共青团基层组织的最高荣誉,是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充分肯定,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和鼓舞,学校团委将以此为契机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以更加昂扬的姿态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